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高,在城市面积扩张的过程中,由于边际上被包括进来的土地位于郊区,因此,城市扩张会拉低平均的土地利率效率。但同时,由于城乡面积扩张本身具体规模经济效应,因此,城市扩张又会提高平均的土地利用效率。实证研究发现,在距离大港口450公里以内的范围,规模经济效应占主导,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而在更远的内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张有降低平均土地利用效率的作用。当距离增加到大约1050公里之后,建成区面积的增加带来的是土地利用效率的加速下降。这再次证明,如果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的扩张应该在距离三大港口450公里之内的范围内,而这个距离大致就是三大港口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及其所能够辐射到的腹地范围,相当于香港到福建漳州(434.80公里)、上海到安徽淮南(450.50公里)和天津到河南鹤壁(453.30公里)的距离。反过来说,如果限制土地的跨区域再配置,势必造成内地盲目扩张城区面积,将带来巨大的土地利用效率损失。
第三,地理是中国城市发展的长期影响因素。
关于经济增长的理论和实证都认为,投资、FDI、政府支出等都有可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些往往也是中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推动经济增长常用的政策措施。但是,我们基于中国城市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投资、政府支出、FDI等虽然有可能在短期内(一年或五年)促进城市经济的增长,但在长期内对城市经济增长都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说明,依赖投资推动和政府推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在长期内并不有效,这可能与这些经济政策在长期内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有关。
中国目前仍然处在经济集聚发展的阶段,关于中国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城市规模偏小,而且城市间规模差距偏小.因此,在经济进一步向东部沿海地区集聚的过程中,地理对于城市经济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的实证研究的确发现,在1990-2006年间,距离大港口更近的城市经济增长速度更快。当然,影响一个城市的经济增长的因素很多,地理上的劣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其他变化所缓解。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对于中部地区而言,由于其自然条件还相对比较宜于居住,因此其人力资源和人口密度这两个条件有助于缓解中部地区的地理劣势。
2.2经济进一步向东部集聚,是否会导致区域间发展失衡?
第一,区域间平衡发展应是“人均意义”上的平衡。
在追求区域平衡的目标时,必需首先明确我们要的是总量意义上的还是人均意义上的平衡发展。总量上的地区间平衡是不可能实现的,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只要不是城市国家,其经济和人口一定是集中于一个或几个都市圈的。以日本为例,2007年时,东京圈(东京、神奈川、千叶、?玉)以及名古屋圈(爱知、岐阜、三重)和关西圈(京都、大阪、兵库、奈良)三大都市圈的人口首次超过全国人口的50%,更不用说经济总量了。
对于人均意义上的平衡发展也有两种理解,第一种是人均收入(或人均GDP)意义上的。在任何国家,人均收入(或人均GDP)意义上的平衡一定是有差距的、相对意义上的平衡。只要保持劳动力(特别是低技能者)的自由流动,地区之间的经济规模差距虽然可能扩大,但人均意义的差距则并不一定同步扩大。根据我们对1990年到2006年期间城市数据的分析,这段时间内城市之间的GDP规模差距迅速扩大,其GDP规模的基尼系数从1990年的0.55提高到了2006年的0.66.而与此同时,城市人均GDP差距则水平更低,增长缓慢。1990年城市人均GDP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30,2006年达到0.40.事实上,人均GDP的差距部分是因为相对落后的城市有大量低收入的农民,如果仅考虑非农业人口的人均二三产GDP,这一指标的城市间差距更低,1990年,二三产人均GDP的基尼系数为0.25,2006年时为0.34,而在1999年之后中国经济增长较快、沿海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发展较快的这些年里,城市间二三产人均GDP差距几乎没有扩大。不难想象,如果允许来自内地农村的移民在沿海地区长期工作和生活下去,那么,城市间的GDP总量差距可能会更大,但人均GDP差距却会更低。因此,经济集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劳动力(特别是低技能者)流动受到了阻碍,反而不利于人均收入差距的缩小。人类走过的历史(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历史)也表明,只有劳动力等要素自由流动才可能使经济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差距扩大之后,再走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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