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被一号文件重点“关注”的种业无疑成为热议话题。全国政协委员程萍的提案是关于以种业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李登海表示,亟需打破科研育种“个体户模式”。
3月6日,另一则消息引起种业界高度关注。中国农科院作物所与北京德农、山西屯玉等8家骨干企业签署协议,共同组建中农华玉种业联合创新有限公司,探索玉米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其实,自2011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下称“8号文件”),首次明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以来,企业与科研单位、企业与国家产业技术体系以及企业间的各种合作模式逐渐涌现。
近日,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立秋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鼓励多元化探索商业育种模式,近几年可以放水养鱼,各显神通。”同时,他还对业内普遍关心的种业新政、科研体制改革等话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一号文件推动政策落实
南方农村报(下称“南农”):我们注意到,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种业发展战略,8号文件已有详细部署。但一号文件如此大篇幅提及种业,毕竟是首次,这对种业发展意味着什么?
李立秋:一号文件涵盖整个农业科技,而种业是农业科技一个重要方面,是种植业科技的主导和核心,没有种业创新,就没有种植业科技创新,可见谈农业科技必谈种业。8号文件作为国务院发布的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首次将种业提高到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讲得很深,但并不包括水产、畜牧。
而且一号文件将种业作为重要内容写进去,与8号文件很好衔接,进一步提高了种业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地位,重要的是,更进一步推进了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南农:2011年以来,国家对种业的高度重视,政策密集出台,是否也促使了一号文件关注到“农业科技”?
李立秋:我倒不这么认为。因为农业科技早就是中央一直关注的重点,2010年调研中就有专家建议为农业科技专门出台文件。但综合考虑到农村基层水利建设很落后,于是2011年一号文件将水利作为主题。
今年将科技作为主题,也非常合时宜。国家人口不断增长,粮食需求不断增加,土地刚性减少趋势不可逆转,只能通过科技提高粮食单产,而品种的科技贡献率在粮食单产提高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南农:就种业而言,今年是否还会有重大政策出台?
李立秋:《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正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同时在协商起草为落实八号文件的一些具体政策性文件和一些规章。因为八号文件要具体落实,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如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免所得税,没有税务总局的文件是不行的。
科研体制改革阻力重重
南农:科研体制仍是我国种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李立秋:当前,种业科研单位包括国家队、地方队、企业和民间育种单位。体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各个育种单位在科研创新方面缺乏联合合作,涉及到知识产权、经费利益等问题,都各自为战。人大代表李登海说是“个体户”形式,很形象。要解决这个问题,确实是挺难,也是现代种业构建商业育种体系非常大的体制障碍。
南农:科研院所掌握了大量育种资源、人才,但本身内部又很难联合,一旦改革又涉及到各方利益,改革阻力重重。
李立秋:你说得对。8号文件要求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单位必须以基础研究为主,要研究育种方法、创制材料,然后由企业来培育品种。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国外也是这样做的,但涉及到的问题很多:一是体制上的利益分配问题,二是当前的科研院所本身改革并不到位,国家没有完全负担起来,只是以一种定额补贴的方式,比如要给工作人员福利,离退休干部补贴,就必须要靠转让品种、销售种子,来弥补国家应该给却没有给的这部分资金。
8号文件要深入贯彻的确有不少障碍,但要注意到,8号文件出台之前,中央发布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事业单位改革意见”)。
南农:事业单位改革意见与8号文件冲突吗?
李立秋:不冲突,相辅相成。8号文件要求科研单位用5年时间过渡,将商业育种转移到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要求5年按公益、非公益分类,实际上分类就是改革的过程。我个人估计5年科研和育种不一定能彻底分开,而事业单位分类5年能做到,但能不能彻底改革到位也很难说。因为这还需要国家很大的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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