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改委官员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前往调研夏粮收购时建议,中央应更好地统筹调控物价与粮价关系,在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与引导粮价合理上升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适度提高最低收储价格,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一位副司长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部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已有提高,国家已把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在去年基础上每百斤提高了9元,早稻良种补贴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
但从长远来看,在控物价与提粮价之间寻找平衡点,只是权宜之计。
应该充分认识到,粮价上涨、食品价格上涨是大势所趋,是中国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必然现象,与通货膨胀没有直接关系。更不应该让CPI中粮食价格提高的贡献率来影响宏观经济政策。
同时,由于粮食价格受到气候、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在成本上升带来的长期价格上升趋势之外,还会出现不可抗力带来的短期波动,从而造成粮食价格、食品价格在短期内的涨落。但这些都与货币政策无关,是不需要货币政策干预就可以自行消失的阶段性问题。
此外,应该注意到,目前中国农村居民支出与城镇居民支出的食品比例,已比上世纪80年代下降大约10个百分点与15个百分点。但CPI中食品价格所占权重却调整较少,应根据中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降低,相应调低食品价格权重。
“公布核心CPI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宏观调控政策的参与目标,也主要盯住核心CPI。”程国强建议,官方也应尽快开始测算核心CPI并公布,从而使粮食价格、食品价格不再与总体通货膨胀及其调控政策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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