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夏收夏种的黄金时期,各地的农资市场供销两旺,大量的农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源源不断地运送到了乡村,这为农业的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农民的增收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假冒伪劣的“问题农资”并未销声匿迹,而是化整为零地继续向农村市场渗透,有的商家还变换花样非法牟利。针对当前依然比较鱼龙混杂的农资市场,亟待政府相关部门对“问题农资”既要敢于“亮剑”,又要善于“亮剑”。
“问题农资”的出现,首先自然归根于利益驱动的结果,尤其是最近几年,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大力鼓舞下,各地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涨,一些不发商贩认为这是一块令人垂涎欲滴的“大蛋糕”,于是不择手段地制假售假,结果致使“问题农资”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同时,这也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打假一阵风、维权不及时等也有一定的关联。因此在“亮剑”问题上,笔者认为:第一,必须做好农资经营网点的布局和资格审批工作。供销、农业及工商等部门要进行共同协商,搞好实地调查,按照“科学规划、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布局网点,对符合条件的网点,由工商部门出具实地调查表和供销、农业部门出具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切实纠正在乡镇人口密集区网点过多,边远乡村网点过少的空白,导致不法商贩借为农民自组货源扰乱市场的混乱局面,以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第二,必须完善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机制。不仅要加强配合,建立与技监、质量抽检机构等部门的定期联系制度,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而且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定向监测方案,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定期聘请专家学者传授农资识假鉴别知识,提高质量监测能力。第三,必须加强农资行业组织建设,增强农资企业自律和健康发展的意识。通过成立企业信用协会农资分会,加强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农资经营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服务”的能力;同时协会要极力配合供销和农业部门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厂农直销模式,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化、调剂快速化、指导田间化、服务农家化、护农诚信化的“三农”企业,真正让农民购买放心,播种安心,收获舒心。
当然,在“亮剑”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都会或多或少地遇上一些阻力,感到一些压力,不过只要“问题农资”能够得到遏制,只要我们的农民朋友流汗不流泪,吃点苦,受点累,那都是值得的,也会得到各方首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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