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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不是农资“销废区”


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厂家和商贩,把黑手伸向农民,把假冒伪劣农资投向农村,获取非法利益。农业部公布上半年查处的10起较大假劣农资违法典型案例,包括河北保定市万籽良公司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山西襄汾县科峰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农药案、黑龙江佳木斯市安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经销劣质农药产品案等。

  长期以来,农村市场占据着国内消费品市场的重要地位。然而遗憾的是一些不法厂商慑于执法部门在城市的打假威严,在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在离城较近的地方逐渐无立身之处时。不法商贩便把眼睛盯住离城镇较远的偏远农村市场,将一些在城市“躲躲闪闪”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大张旗鼓地销售给农民;一些不法商贩为了逃避打击,把作坊从城市转移到偏远农村,在场镇上租用民房建立生产销售基地,就近进行销售,使农村成了生产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防空洞”。

  当前边远农村市场假冒农资比城市市场多究其根源有三:首先偏远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真空”,客观上使农村制假售假者有了可乘之机。其二,由于撤区并乡,当地乡镇被撤,这给一些制假售假者留下了可乘之机,他们可以明目张胆地制假售假;其三,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较淡漠,对假冒农资商品识别能力差,即使发现购买了假冒农资,也不重视保存证据,往往只是自认倒霉而已。

  要改变这一状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边远农村农资市场的监管。一要强化《消法》宣传,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要与供销社加强配合,加快商务部实施的农资连锁配送店网络布局,扩大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同时对监管部门来讲还可降低监管风险,防止假冒农业生产资料进入农村市场,杜绝坑害农民的事件发生。

  三要加大投入,这是实现监管到位的基础。一是加大人员的投入;二是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与保护“三农”利益,维护农村稳定结合起来;三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五是强力推行农资监管八项制度(即购销台账制度、票证备案制度、信用卡制度、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维权承诺制度、市场监管问责制度、联系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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