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农业法》中规定,在1996年到2002年7年期间,美国政府逐年向农民支付的现金补助,将固定不变,不再受农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其总金额将从1996年的56亿美元,降至2002年的40亿美元。该法案预计,在7年时间里,政府对农民的现金补贴总额为360亿美元。这一计划数额,大大低于1990年至1995年6年间政府对农民的实际现金补贴额(552亿美元)。这一法案当时被誉为美国政府自新政以来最重要的市场导向改革。法案仅仅保留用于国际人道主义食品援助的400万吨粮食储备,取消了对农场主储备的补贴。
重返高补贴时代
但是取消了这部分储备补贴,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负担减少了。根据资料显示,美国政府在1996年到2002年所实际支付的农业现金补贴,远远大于其《1996年农业法》计划的360亿美元。仅在1996年至2000年5年间,美国联邦政府就支付了616亿美元的现金补贴。1999年和2000年的支付额均超过了200亿美元。导致这一情况的直接原因是由美国国会通过、克林顿总统签署的一系列农业救济紧急法案。
越往后补贴数额越来越高!
2002年5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布什总统签署的“2002年农业安全和农村投资法案”,计划在2002—2011年10年间向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年均190亿美元)的巨额补贴。这个法案与1996年农业法案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又把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和支持同农产品价格变动挂起钩来,把1996年的市场导向的改革法律一笔勾销。同时,该法案将农业补贴法律化,立法精神由过去的减少农业补贴转变为增加农业补贴。
根据该法案规定,一是大幅度增加补贴数额。根据美国有关部门的估算,以1996年农业法案的有关条款来测算,2002—2007年美国农业部通过商品信贷公司为农产品提供的各项农业补贴约为666亿美元,2002年法案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519亿美元,6年总计高达1185亿美元,平均每年197.5亿美元;二是扩大了农业补贴的范围。2002年农业法案的补贴范围包括商品计划(对产品的补贴)、生态保护、贸易、营养计划(即食品消费补贴)、信贷、农村发展、农业研究和推广、森林、能源、杂项等10个方面。商品计划的补贴位居首位,占总增加补贴支出的50%。对已经享受巨额补贴的谷物和棉花种植者增加补贴,对已经取消补贴的羊毛和蜜蜂等生产者重新给予补贴,对历来基本上不予补贴的牛奶和花生也开始提供补贴,增加了对大豆、油菜籽的补贴,增加了对花生、羊毛、马海毛、蜂蜜和豆类作物的营销贷款;三是改变了农业补贴的方式。继续实施《1996年农业法》的弹性种植补贴,并用直接补贴替代了弹性生产合同补贴,还增加了新的补贴项目,即反周期波动补贴。当农产品的直接补贴率与商品价格或贷款率中的较高者的合计,低于农产品目标价格时,生产者可以领取反周期波动补贴。每个人领取最高的直接补贴是4万美元,每人领取最高的反周期波动补贴是6.5万美元。
由此,很多分析人士表示,《2002年农业法》是一个大幅度的倒退。首先,以往的农业法案都强调,农场主应该注重市场自由经营,把注意力瞄准国际市场,而不是政府的价格支持体系。但是《2002年农业法》不再提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竞争上面,而是通过政府拨款增强所谓的安全保护;其次,过去的农业法案强调要减少政府的农业补贴,但是《2002年农业法案》再次把增加农业拨款提上日程。另外,对于很少得到补贴的水果,这次也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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