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易”非彼“异” 农村新报讯 唐厚成
当前网络媒体、报刊杂志高度聚焦精准扶贫,“脱贫”已成为舆论“热词”。但在一些媒体报道中,甚至在地区、部门网站上,极易把“易地搬迁”的“易”写成“异”。“易、异”混用,以“异”代“易”,这不仅影响了文字的准确性、权威性,还会带来不必要的失误,造成笑话。
“易”“异”二字读音相同,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汉语字典》中对二字的解释大意为:易为改变、交换等,异为不同等。“异地搬迁”即指“迁至不同的地方”,就我国行政区域划分来讲,“异地搬迁”最低范围也应是不同村之间的迁移,它更多强调位置变换。“易地搬迁”则不同,它不仅意味着位置改变,意味着土地的交换、土地使用权的更替,还意味位置选择的最优,强调的是最为合理。某种程度来说,“易地搬迁”的概念更广、范畴更大、更为灵活,它包含了“异地搬迁”,是“异地搬迁”的更高层次要求。
易地扶贫搬迁和异地扶贫搬迁都是促使群众脱贫的重要方法,但二者实施对象不同、标准不同、享受的政策更不同。就我国扶贫的最终目的来讲,搬迁不是简单的“挪窝”而是选择最适宜脱贫、最适宜致富的迁移地点。因此从扶贫角度来讲,“易地扶贫搬迁”最为合理、准确。各地要秉着认真负责、严谨务实的态度,在扶贫工作中,切不可“异”“易”混用。(作者单位:罗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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