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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严杀”防治稻水象甲


中化化肥高级顾问、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肖悦岩

稻水象甲,又称稻水象。原发生在美国东部,1976年在日本发现,1988年6月在中国河北唐山首次发现。此后,陆续在台湾、天津、北京、辽宁、山东、浙江等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现。由于稻水象甲营孤雌生殖,即使少量传入也可以传宗接代并迅速扩散,且难以根除,好在目前发生地点和面积还有限,所以仍被确定为国内二级检疫害虫。

稻水象甲寄主植物种类繁多,成虫可以取食13科100多种植物,幼虫能在6科30余种植物上完成发育,但最喜食的还是禾本科植物。成虫和幼虫均能取食水稻,但为害部位不同。成虫沿寄主植物叶脉啃食叶肉,一般从正面取食,叶片被食部位仅存透明下表皮,形成长短不等的白色长条斑,宽约0.5毫米,长度一般不超过3厘米。幼虫危害稻根,低龄幼虫蛀食稻根,高龄幼虫咬断稻根。移栽秧苗受害易形成浮秧。受害植株根系发育不良,分蘖减少,植株矮小,光合作用效率下降,从而影响产量。幼虫为害根系是造成产量损失的主要原因,成虫危害状明显,但一般不造成严重危害。

稻水象甲成虫体长2.6~3.8毫米,体壁褐色,密被相互连接的灰色鳞片。喙端部和腹面、头和前胸背板基部、眼四周,腹部第三节、第四节腹面及腹部末端被黄色圆形鳞片。稻水象甲前翅为鞘翅,有近扁圆筒形长喙,略弯曲,很像大象的鼻子,因此得名“象甲”。幼虫分4龄。老熟幼虫体长10毫米左右,白色,头部褐色,无足。

稻水象甲在中国一年发生1~2代。在河北唐山,以成虫主要在稻田周围的农渠、坡地、林带、路旁的枯枝落叶下、土块下、土缝中及浮土中滞育越冬,少量在稻草及稻田根茬间越冬。

幼虫危害盛期在华北稻区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南方双季稻区为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成虫具假死习性,不善飞行,可在水中游泳、活动和取食,偏好有水的环境。一般只选择被水浸没的寄主部分产卵。幼虫一般在0~6厘米的土层中取食为害,具转移为害习性,通过身体蠕动扩散至邻近的寄主植物。

营孤雌生殖,滞育越夏越冬,寄主植物种类多,以及一定的迁飞和随水流漂移的能力,是稻水象甲入侵中国后扩散较快的重要原因。

目前,严格检疫仍是防治该虫的首要措施,一旦发现就要及早严格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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