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诗明
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保证动物疫病防治质量,促进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总结以往经验,结合现实情况,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
深刻认识动物疫病防控的新特点
深刻认识动物疫病防控的复杂性。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和饲养方式的转变,重大动物疫病发病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有了新变化。主要表现是疫病发生的空间分布由地区性演变为全球性,发生的时间分布由季节性高发演变为全年性散发,发生的程度由区域性片状发生演变为随机性、突发性散发,发生的病种也由单一病种向多病种并发、混合感染转变,给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深刻认识动物疫病防控的艰巨性。动物疫病种类繁多,多达数百种。仅生猪疫病常见病种就多达55种,牛类常见病种就多达39种,家禽常见病种就多达50种。目前已知的人畜共患的动物疫病有200多种。国家列入一类疫病的有9种、二类疫病的有31种、三类疫病的有10种。动物疫病种类繁多,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深刻认识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期性。长期以来,一些突出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致使有效防治动物疫病的难度长期存在。如养殖农户走亲访友相互串门、游荡在乡村的流动商贩上门进户收购畜禽,无意间传播了疫情。少数养殖户对病死畜禽未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随意丢弃,也是疫病的直接传播源。少数动物诊疗人员未规范操作,消毒工作不严谨,造成疫病交叉感染、混合感染。另外,少数地方动物防疫机构和责任人对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出现滑坡,麻痹大意和厌倦松劲情绪时有显现。
注重发挥法治的效能和作用
依法行政是维护畜牧业发展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切实保证动物疫病防治质量就必须加快法治化进程、坚持依法办事,也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效能和作用。因此,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应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良好氛围。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促使其运用法律法规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教育引导基层畜牧兽医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
将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动物疫病防控质量问题,摆上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同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依法依规强制免疫提升防疫质效
动物免疫质量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事关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动物免疫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依法强制免疫是有效防治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若免疫工作不做好、不到位,一旦出现疫情,就可能血本无归。因此,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应严格遵循《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要求,科学制订免疫计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规范的操作方法实施免疫,努力实现“不漏村组、不漏农户、不漏畜禽”和“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应免动物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一旦免疫失败,要迅速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和短板,及时有效补防,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防止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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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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