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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本报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标准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根本所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意见》分为5个部分共15条。第一部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第二部分,加强规划和资金统筹,形成工作合力。一是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完善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加快工程建设步伐,整合各方面资源,合理确定优先建设顺序;三是加强建设资金整合,推进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资金整合模式。第三部分,规范项目管理,科学推进工程建设。一是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组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二是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实现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和项目精细化监管。三是健全建后管护机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范围。第四部分,增加建设投入,确保质量进度。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支农投入重点。二是积极吸引社会投资,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国家投入力度不减。三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制定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评价与考核,对各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中央财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安排挂钩,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意见》强调,各地要着力改进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管、护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 (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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