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这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
“这个文件是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的一个有力探索,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PPP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再军说。
《意见》明确提出了农业领域PPP的重点领域与路径。在重点领域方面,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在路径方面,《意见》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权利职责,规范项目投资管理和实施程序,明确操作规则与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投资农业领域PPP项目,并明确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准备及实施工作。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开展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创设,为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各类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均享有依法依规平等参与的权利。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一是加强政府农业投资引导。转变政府农业投入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农业PPP项目,强化政府投资的撬动和引导作用。二是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已建成的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开展确权试点,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社会资本投资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与支持方式。着力提高农业PPP项目投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PPP项目。四是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实现社会资本的合理投资回报。五是完善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建立分工明确的风险防控机制,政府负责防范和化解政策风险,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承担工程建设成本、质量、进度等风险,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六是保障项目用地需要。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项目建设需要。(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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