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先后出台了《甘州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甘州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不断优化补偿方案,切实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截止10月底,我区为参合农民补偿医疗费用9389.55万元,受益农民达134.24万人次。其中享受门诊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达131.99万人次,补偿金额3310.58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偿25.08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3.42%;享受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补偿的426人,补偿医疗费用550.48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偿12922.06元;享受住院正常分娩补偿的1737人,补偿医疗费用65.73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偿378.41元;享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参合农民达20331人,补偿医疗费用5462.76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偿2686.91元,实际补偿比达到53.92%;为 295名大病患者补偿医疗费用1222.30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偿41433.89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1.4%。
广大农村群众就医观念随着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而就医后能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也使合这项民心工程惠及我区广大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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