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嵩】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刘谦介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展情况。刘谦表示,未来要加快推进委托有资质的商 业保险机构参与合经办服务工作,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合的规模,建立合管理、经办、监管相对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
数据显 示,2011年,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合人数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我国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全国参合人口从 2003年的0.8亿增至2011年的8.32亿。合人均筹资水平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1年的246元,受益人次数从2004年的 0.76亿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13.15亿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初步建立,2012年上半年已有 超过34万人次获得补偿。
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动“三医联动”医改进程,加快进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 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这三项重点工作。就整个国家的基本医保制度而言,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的同时,要提高保障水 平,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将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制度有机地衔接起来,发挥商业保险的参与优势,最大限度增加群众大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 因病致贫问题。
据初步统计,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合业务已经覆盖了140个县市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刘谦表示,今后一个阶段,结合中央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卫生部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稳步提高合筹资标准,到2015年,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并逐步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是加强合精细化管理,严格基金使用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行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即时结报工作,逐步推行省外异地结报;加快合信息化建设。
三是推进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将儿童白血病、肺癌等20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大病保险与合大病保障工作的衔接,优先将这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四是加快推进合支付方式改革,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控制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绩效。
五是加快推进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合经办服务工作,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合的规模,建立合管理、经办、监管相对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
六是认真总结合制度实施10年来的经验,推动《合管理条例》及早出台,尽快将合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陈竺表示,合统筹层级越高的,共济性就越高,从医保的角度公平性也会好,这是一个趋势,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合现在大部分地区是以县为单位进行 统筹,正在积极探索按市级统筹,部分地区如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已经实现地市级统筹。此次出台的大病保险已经到省、市级统筹了,并鼓励到省级统筹,但这不是绝 对要求。
此外,陈竺表示,我国卫生资源持续增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高,筹资结构不断优化。据初步核算,2011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24269亿元,占GDP比重预计达5.1%。按可比价格计算,2002年以来,人均卫生总费用每年平均增长10.8%。2002 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高达57.7%,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分别仅占15.7%和26.6%;
2011年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下降到34.9%,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分别提高到30.4%和34.7%。
陈竺说,我国医药费用控制也初见成效。按可比价格计算,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比2008年分别下降13.5%和 14.8%,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增长幅度下降;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均上涨2.2%,与前两年病人费用持续上涨6%以上相比,涨幅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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