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将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力争农村五保供养率达30%以上,同时提出努力实现—— 2015乡乡都有居家养老所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正式出台,到“十二五”期末,将全面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符合条件乡镇建成1所敬老院,并加强管理,发挥效益。到2012年,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15年,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等现有设施,力争每个乡镇拥有1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有条件的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老年群众组织,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
届时,将新增各种福利机构养老床位8000张,达11000张,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床位数达30张以上。加强县(区)、乡(镇)、村三级自然灾害避险点建设,建成1200个标志明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的避灾场所。受灾群众将得到及时安置,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应急服务时间缩短至8小时以内。建立五保供养标准与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新、改建一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力争“十二五”末期,符合条件的乡镇都建成1所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敬老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到2015年,力争社会工作人才达到2000人。
此外,将继续落实“莆田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时补充和完善救助内容,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和救助水平。完善优化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定额救助、二次救助、慈善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助模式。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和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衔接,依托城镇医保、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为救助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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