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兴讯 为切实减轻优抚对象的负担,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近日,博兴县民政部门为4800名优抚对象缴纳了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
据悉,自2009年开始,博兴县民政部门连续三年为优抚对象缴纳合参合费,共计为14000余优抚对象缴纳参合费33万余元。该县已实现优抚对象百分之百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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