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自2005年11月1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五年累计共向全县人民补偿医药费7374.19万元,受益群众累计达到28.04万人次。
目前,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保持100%,参合率由2006年的96.27%上升到2010年的99.97%。
去年,石林合工作在筹资标准提高,监管难度大的双重压力下,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全县参合农民达到20.4万余人,参合率达 99.97%。县、乡医疗机构实现了合病人出院即时结报,乡镇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比例达到65%,县级达55%,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4万元。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较上年度继续降低,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今年,国家将再次提高对合的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标准将由140元调整为23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各级政府补助200元,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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