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养儿防老、攒钱防老到“入保养老”。2010年,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保”)工作快速推进,新增国家级试点15个,试点范围扩大到 42个县(市、区)。截至11月底,“保”试点县的平均参保率为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参保人数达到492万人,比去年增加了114万人。目前,全省50%的农业县实现了“保”制度,100万的60岁以上农村老人领到基础养老金。
“保”的快速推进,是全省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大发展的一个缩影。财政支出数字最能说明问题:今年1月-10月,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的支出同比增长31.12%,高于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随着“保”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便民举措。12月15日,在家门口领到养老金的古交市邢家社乡康家社村村民张玉莲高兴地说:“去年,领养老金要到市里去,现在村里有了代办点,方便多了。”很多试点还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和个人缴费补贴标准。
省人社厅厅长张健介绍,伴随着“保”的快速推进,2010年山西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举措:一是连续第六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由2005年的627元提高到142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12位;二是出台政策,解决了 14.3万名单位编制外自行使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三是大幅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参保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 55.6%,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大病报销封顶线也随之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达到17.1万元和 8.4万元;四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政策解决了13万因企业改制流动而断保人员、5.8万名“五七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等问题,出台了山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含农民工)跨省流动和省内流转接续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参保人员异地结算暂行办法;五是在全国率先启动社会保障“一卡通” 工程,为实现全省“人人持卡、省内通用、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迈出了重要步伐……
诸多细则与规定的出台,使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10月底,全省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5.1万人,医疗保险909.2万人,失业保险302.6万人,工伤保险314.6万人,生育保险210.7万人,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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