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新疆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部署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上,6个试点项目县政府与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签订了项目责任书,这标志着新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中央投资建设项目正式拉开帷幕。
据悉,此次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为特岗教师、援疆教师、支教教师、实习教师、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宿舍标准为人均35平方米,一室一厅,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
据了解,今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在新疆先行试点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规划投入8000万元,为全区6个县(市)新建约5.7万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解决近2000名教师的住宿问题。经过自治区反复研究、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喀什地区叶城县、和田地区于田县、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及吐鲁番市为项目试点县。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吾买尔·阿不都拉指出,各试点地、县要充分认识实施试点项目的重要意义,抓住当前的绝好机遇,起好“领头羊”的模范带头作用,从努力实现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领会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改善农村教师住宿质量、鼓励教师扎根农村的全局性作用,深刻领会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开创农村教育工作新局面、推定全区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影响,把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工程作为当前各项教育工程的重中之重,尽全力把这件关系到广大教师根本利益的大事办好、好事办实。
他要求,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责任方,必须本着对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教师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职责,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管好用好中央专项资金,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尽可能减免工程建设收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同时,把试点项目建设优质、安全、廉洁的“样板工程”。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吐尔逊·伊不拉音指出,教师周转宿舍要坚持“产权公有、周转使用”的原则,产权归学校所有,由学校根据教师情况统一安排。各地要完善细化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使用时优先考虑支教、援教、实习教师及特岗教师。在教室周转房建设过程中,要为教师宿舍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教师周转宿舍能够满足教师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领导,各试点地(州)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领导,试点县(市)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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