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近日召开工作会,部署在12个县(市、区)开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试点县(市、区)2009年建档率至少达到本辖区农业人口数的30%以上。12个试点县(市、区)分别为:福清、海沧、龙海、东山、长泰、惠安、城厢、建阳、将乐、武平、永定、柘荣。
试点单位将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等机会,获取农村居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对农村居民健康的动态和连续管理。(记者 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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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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