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福建省从今年起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以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规定,从今年起,对新录用到福建47个转移支付(含比照)县(市)乡镇及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师资紧缺学科任教的毕业生,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学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可参与代偿学费计划的毕业生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享受代偿学费政策的毕业生应在农村连续任教至少5年(含见习期),服务期满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在5年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市)域农村学校间流动,可参加教师在职进修或培训,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享受代偿学费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当年度代偿金额。在服务期内违反协议有关规定的,停止代偿学费,并退还以前年度已领取的代偿金额并缴纳违约金。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承担教学工作的,经县(市)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确认,停止代偿学费,以前年度已领取的代偿金额无需退还,也无需缴纳违约金。(记者 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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