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省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将从今年的100元/人提高至120元/人,住院补偿封顶线由今年的3万元提高至5万元。28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出台。
根据《意见》,我省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从明年开始,我省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为120元/人(今年为10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60元,省财政54元、设区市财政3元和县财政3元,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 30元。据了解,新增加的20元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此外,明年起,参合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医院正常分娩实行全部免费。(记者彭桂红、实习生胡常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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