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在这项试点工作中,共有1702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占全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中国的义务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做出了让民众满意的新成绩。
第四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城乡中小学
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惠及全国2.59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万学生。
国家教育总督学顾问、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说,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念鲁说,中央不仅在资金安排、政策保障、省级统筹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而且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同时,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经过长久的积淀和准备,我国3年来所推行的一系列法规、举措,切合国情,适应民意,保障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质,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全面实现教育公平绘就了宏伟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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