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湖北省公布今年高招政策,较之去年共有11大变化,其中两大变化最引人注目,一是高考严重舞弊者明年不得参加高考,二是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加10分。
据介绍,具体的加分政策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
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前,关于农村独生女加分的消息曾一度引发争议。一些反对看法认为,此项加分政策是人为制造性别歧视,引发城乡矛盾,有可能成为高考腐败的新载体。
对此,湖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杨云彦表示,教育政策向独生女家庭倾斜,是计生政策人文精神的体现,标志着计划生育管理由行政处罚为主,向处罚与奖励并重的综合治理转变,是社会的进步。
据了解,为了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发展成果,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早在2003年,湖北省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中,加入了农村独生女中考加分优惠政策这一项。湖北已有83个农业县市的农村独生女孩中考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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