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4月17日电(记者许祖华) 陕西省日前就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下发通知,今年将为榆林、延安、安康、商洛、汉中等5个市的18个贫困县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实施特设岗位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创村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2008年,陕西省要求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应在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主要招聘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个别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确因补充短缺的学科教师,可以提出招聘少量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的初步意见,经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研究审定后招收。特设岗位受聘人员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据了解,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的工资性支出,由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与地方据实结算。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总额年收入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同时,各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招聘的“农村中学教育硕士”纳入这个计划管理,所有受聘人员在评优树模、外出进修和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地可选择确定一批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以初中为主,对其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对这次特设岗位计划中工作表现突出,有意扎根农村的聘用人员,在其3年服务期满后,经贫困县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考试考核合格后,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当中,可以续聘为国家正式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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