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省财政厅的消息,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山东省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惠及170万名学生,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的全覆盖。
据了解,山东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标准,统一按山东省政府“一费制”的规定执行,即城市初中每生每年370元,城市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年200元,3至6年级每生每年260元。
为实施此项改革,2007年,山东各级财政共增加支出2.47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37亿元,政策惠及城市义务教育学生170万人。
今后,山东省将继续完善政策,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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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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