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今秋可享生活补助 农村新报讯 (记者戴蕾) 近日,我省出台《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和特教学校。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下简称“一补”)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所有特殊教育学生。
“一补”资金专项用于按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特殊教育学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按125天计算。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全省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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