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罗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强五保人员就医保障及敬老院建设等。这是该区高度关注民生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该区现有五保对象722人,为解决好这部分人的生活难题,该区积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乡村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该区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五保供养标准进行提高,其中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120元,即从原来每人每月130元增加到26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560元,即从原来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130元;同时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将所需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拨付到位;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途径,妥善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实行门诊救助与住院救助相结合,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一定经费,每年发给五保对象100元的门诊费用,以保证他们一般疾病的门诊费用开支。新意见出台后,该区每年将增加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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