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开始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试行“同城同薪”制度,此举旨在用工资待遇留住农村优秀师资并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以促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然而,面对我国农村教师仍然不断向城市流失的现状,“同城同薪”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待遇偏低成为农村教师流失重要因素
采访中,福建顺昌县一位中学教师告诉记者,“我现在每月工资是1700元,而顺昌县所在的地级市南平市,同样级别教师的工资是2500元左右,在福州同样级别的教师工资在3000元左右,在厦门同样级别的教师工资在4000元左右。厦门一中学已决定聘用我,我已答应,但一直没有得到学校的同意。”他说,2002年厦门市大规模招聘教师的时候,他所在的中学共有7位老师报名参加考试。如今,有的学校不放人也没有用,工资差距比较大,再加上其他因素,许多教师宁可放弃自己的档案,也要向其他城市流动。
福州闽侯县大义中学一位中级教师说,“我每月工资2000多元,和福州市区工资相差两百元左右,和福州市马尾区相差五百元左右。我希望推行‘同城同薪’,因为我们的劳动强度差不多、我们的能力区别也不会很大,反而我们处在条件差的地区收入却比处于条件好的地区收入低,让我们难以接受。”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教研室主任张碧红长期关注农村教师流失问题。她说,2005年以前福建农村教师流失严重,主要是山区教师流向沿海地区,其中2000年左右,教师流失问题最为严重。近几年,福建农村教师流失有所减少,而且流失方向也由过去的山区公立学校教师源源不断进入沿海公立学校,变为一些山区公立学校教师开始向一些私立学校流动。张碧红说,工资待遇低是教师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不同地区教师工资有差别,而且津贴等福利待遇方面也有一定的差别。
“农村教师流失是农村校薄弱的重要原因。”宁化一中教师林翠玉说,近5年来,地处福建山区的宁化县流失教师达186人,补充教师特别是优秀师范毕业生困难,中小学紧缺学科几年来基本招聘不到教师,目前教师队伍结构不平衡、素质差、年龄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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