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看病就医问题成为黑河民生工作重点。几年来,黑河市积极探索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农民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保障,城镇居民有了医疗保险作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能得到大病医疗救助。去年初以来,全市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42万元,救助大病人数1199人,人均救助资金1640元。
黑河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生活水平不高,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起三落,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观望态度,影响了黑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黑河市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黑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05年、2006年分别在北安市、五大连池市进行试点,于2007年全面推开。市委、市政府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
为规范程序,黑河市的合作医疗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各地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行办法》和便民利民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实行了“垫付制”、“一日清单”、“一证通”等便民措施,确定了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为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仅2007年前三季度,就为参合农民住院补偿9160人次,补偿资金50万元;门诊补偿54504人,补偿资金76.16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的医疗负担。为使医疗救助真正发挥救危、救急的作用,全市县及县以上医院设立了“扶贫门诊”、“扶贫病房”,对残疾人、扶持对象、下岗职工、特困职工、70岁以上老年人、农村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免挂号费,减收贫困患者20%的住院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10%的手术费,减免或全免了办证等费用3万余元。
2007年,黑河市正式启动实施了城市医疗救助,通过国家、省、市筹资的方式,对城市低保人员中的大病人员实施救助,仅2007年前三季度就救助1478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46.1万元,人均救助988元。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08-02-26/144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