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郑上学将受限制;贫困生考上大学将一次性获资助8000元;中招实行网上报名,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初中……郑州市教育局召开了2008年教育工作会,对今年的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郑州市为什么这么做,恐怕无非就是两个原因,一是以此来让家长看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代价,从而使他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减少城市义务教育的压力。可是这么做,我们必须看到,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家长,还有超生的孩子。恐怕后者受到伤害的将更大,因为他们因此可能失去教育的机会,而人一旦失去教育的机会,影响的将是一生。
孩子是无辜的,即使是超生,也不是他们的错,我们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算在孩子身上。如果一个家庭超生,就剥夺孩子教育的权利,那么家长犯罪,孩子做牢,岂不是顺理成章。人一出生下来,就有自己的基本权利,包括教育权。这个基本权利是不问出身的,也不问家长什么肤色的。这样的道理是太简单不过了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孩子即使是超生的,但他们同样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一点应该是很清楚的。既然如此,根据义务教育法,他们和其他适龄儿童、少年一样,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郑州市这么做,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由,任意障碍,提高这些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门槛,实际上就是让这些儿童不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明显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实,即使抛开这一点来讲,郑州市的做法也与计划生育政策目的不符。现在我们为什么要实行计划生育,不仅仅是控制人口数量,还要提高人口素质。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郑上学将受限制,这一办法虽然对一些人非计划生育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让孩子失去教育的机会,这不是提高人口素质,如此能说是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措施?
当然这么做对解决郑州市区中小学接受学生能力严重饱和的问题也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城市接受学生能力严重饱和,应当通过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来解决,而不是通过限制一部分儿童上学来解决。
更让人不解的是,在这个部署中,针对的是民工的孩子。其实超生的不仅仅是民工。但为什么把限制入学的矛头单指向民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有没有歧视民工的心理在里面。
建筑在别人痛苦上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通过限制超生儿童入学,虽然可以解决郑州市区中小学接受学生能力严重饱和的问题,可以保障城市儿童上学问题,可以遏制一部分人超生冲动。但这个解决办法是牺牲超生儿童的幸福换来的。当越来越多超生儿童失去幸福时,我们的社会也不会有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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