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2011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5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59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农民工队伍的产生和壮大,为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农民工工作,确保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迫切需要以吸纳农民工进城定居、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方向,推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由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平等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基础与重大意义
(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基础
1.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一是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比例已经占到较大比重。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将近一半的农村劳动力已在二三产业实现就业。二是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已经占到一定比例。据国家统计局资料,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数量不断增长,2009年达到3279万人,占外出农民工的20.8%。三是农民工外出就业趋于长期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开展的问卷调查表明,2010年,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年数平均7.01年,56.7%的人累计外出打工年数为5年以上,28.6%的人累计外出打工年数为10年以上 。四是农民工在同一城市就业和居住趋于稳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开展的问卷调查表明,2010年,农民工在当前城市务工和停留的时间平均为5.30年,其中40.7%的人在当前城市5年以上,18%的人为10年以上。
2.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融入城市的意愿强烈。上世纪60、70年代“婴儿潮”时期出生的进城农民工已步入中年,并逐步退出城市,他们的子女即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成为农民工的主要构成。目前,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青年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多数不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不会再回到农村。虽然在户籍上还是归属于农民,但他们中的多数人在城市成长甚至出生在城市,心理已经从上一代农民工的“城市过客”心态变成了“城市主体”心态。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新生代农民工代表着农民工的主流,渴望市民身份认同、待遇平等及融入城市,正发生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寻求谋生”向“追求平等”转变。
(二)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意义
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基本的人口变动特征是农民进城转变为产业工人和市民。从国际比较角度看,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道路具有三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就业带动”。坚持统筹城乡就业,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引导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扶持农民工创业,在确保农民工获得相对稳定就业机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二是“保障地权”。坚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既进得了城,又回得了乡,能够在城乡间双向流动、进退有据,不会既失业又失地,确保在农业不衰退、农村不凋蔽、农民不破产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三是“渐进转移”。坚持分阶段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融入城市。20世纪80年代逐步消除农民“离土”的限制,允许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90年代逐步消除农民“离乡”的限制,允许农民跨地区流动和进城打工;进入新世纪,逐步放宽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定居的限制,确保农村人口转移和城镇化有序推进。今后一、二十年,我国农村人口转移将进入“以技能提升促就业,以公共服务均等促定居”的阶段,农民工市民化将进入关键时期。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现实意义在于:
1.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需要。农民工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家分两地,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转移方式,起不到减少农民、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稳定流转集中的作用。同时,农村青壮年的黄金时间用在城里,实际是把人口红利留在发达地区和城市,从长远来看,这样会进一步导致城乡、区域差距的扩大。我国“三农”问题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多、农民转移不彻底、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农民在户均不足半公顷的土地上搞农业,是不可能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的。只有减少农民、增加市民,从根本上改善城乡资源配置,才能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产品市场规模,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才能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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