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恒业者无恒产,无恒产者无恒志。”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和发展。对于内蒙古乌兰察布这个欠发达地区,妥善解决就业问题尤为重要。特殊的市情决定了该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这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办好。
稳定企业就业企业是经济活动和吸纳就业的主体。在扩大就业中,乌兰察布市采取灵活的措施,保持援企稳岗政策的连续性,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为实现更充分的就业,全市以开展“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为契机,落实好扶持政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安置富余人员,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吸纳本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办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新建的各类工业企业,凡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不足30%、高于15%的,3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积极政策的引导下,全市各类企业用工需求明显增加。
各地紧紧抓住国家推进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实施建设重点经济园区实现对劳务经济的带动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实现对劳动力转移的吸纳工程,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工程,发展创业孵化园区实现对促进就业的孵化工程,发展高效农牧业园区实现对就近就地转移劳动力的辐射工程,多渠道促进就业。今年截至六月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579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90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631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16%。城镇登记失业率4.1%,实现了控制在4.2%以内的目标任务。
此外,把建设就业创业园区作为推动就业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加强创业扶持,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为实施创业的劳动者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十二五”期间,乌兰察布市计划培育建成市级重点园区10个,其中工业园区6个、商贸物流园区2个、农牧业重点产业园区2个,将吸引入园企业5000家以上,吸纳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转移20万人以上;乡镇高效农牧业就业园区100个,吸纳就业3万人以上。同时,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十二五”期间,力争吸引1万名外出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带动6万农牧民就地转移实现就业。
强化就业服务
就业是民生之本,饭碗是老百姓天大的事情。俗话说,艺多不压身。对于个体劳动者来说,既要转变观念,更要多学本领,提高自身素质。这几年,乌兰察布市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最为关注、最为操心的一件大事,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促进就业的长期效应。
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不同方式的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主要是强化他们的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同时,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学校“四位一体”的机制,探索发展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模式,加强培训与市场紧密结合,努力实现“门口办班、就地培训、就地转移”,“进家门学习,出家门就业”。针对乌兰察布市籍在外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在呼、包、鄂三地的实际情况,通过积极协调三地有关部门,设立驻外办事机构,专门为乌兰察布市籍的农牧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维权等各项劳动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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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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