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服务,巩固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果
农民工身份特殊,既是农民,又是工人。只有条件成熟,后续配套服务到位,农民工才可能输得出、留得住、扎得下。因此,要抓好后勤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留守问题”。对“空巢户”,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大户集中、向种养能手集中,支持规模经营,防止农民外出务工后由过去的“撂荒”转变为“争田”,产生土地承包纠纷。对“半边户”,要积极引导村民组建互助协作组织,以发展互助合作、以农机化服务为主要突破口,切实解决农忙季节劳动力缺乏的问题。要抓好回乡创业服务。外出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要与招商引资同等对待,在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要鼓励回乡创业农民工吸纳当地村民、城镇失业人员到经办的企业就业。要抓好部门服务。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随到随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办证便捷服务。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1-06-01/124532.html
上一篇 : 新疆拉开全面创业促就业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