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从第五次人口普查开始,我国将进城就业、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主体是农民工计入“城镇常住人口”。按照这一口径计算,目前,每4个城镇常住人口中,就有1个是外来流动人口。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来源于农民工进城就业。沿海各省份城镇化率的提高,主要来自进城农民工的不断增加,浙江、北京、上海、天津和广东,农民工流入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分别为30.7、27.9、 24.7、24.4和18.6个百分点。内地各省份城镇化率的提高,主要来自农民工离乡人数不断增加,四川、河南、安徽和湖南农民工流出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分别为9.5、10.6、13.3和16.6个百分点。
三是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目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还不到城镇居民的1/3,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大低于城市居民,住房质量和环境也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伴随农民工在城镇安家落户,其消费环境的改善、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消费意愿的改变,必然会促进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升级,必然会带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
四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农民工不能在城镇定居,流动性强,使企业不能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对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造成了不利影响。无论是加强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发展先进制造业,还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都需要为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创造条件,努力造就一支稳定的熟练工人队伍。服务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服务业发展的规模,与人口城镇化和人口集聚的规模密切相关。
五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现代化过程中最基本的人口变动特征就是农民进城变工人和市民。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虽已进城务工,但农民的身份没有变,未被城市认同接纳为城市居民,于是出现了大批农民工。农民工现象无疑是中国的特色。农民工长期处在城市的边缘,只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不被城市认同、接纳乃至受到忽视、歧视或伤害,融不进城市社会,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必然会累积很多矛盾,不仅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也会导致农民工对城市社会普遍怀有疏离感和责任意识匮乏,处理不好还会造成重大的不稳定隐患。农民工市民化,不仅关乎内需,更关系到民生。从发展趋势看,城乡分割体制下出现的农民工现象终将会终结。
总之,农民工市民化涉及几亿农村人口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涉及几亿农村人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这个问题驾驭得好,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可以比较顺利,处理不好也可能造成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好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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