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教育部决定在2011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一是开展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逐步推广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探索网络远程面试、手机信息报、网上办理就业手续等新服务形式,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持续不断地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力争招聘会场次及岗位信息数有明显增长。二是提供高水平的职业咨询和指导。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指导,帮助毕业生合理规划职业发展和就业。三是高度重视就业困难群体和薄弱地区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体系,实行一对一服务,建立困难生信息数据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尽快实现就业。重视做好女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要加强跨省协调和地区交流,开展对口帮扶,着力做好民族地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五)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一是继续加大学科专业、类型结构调整力度。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订本科专业目录,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11年争取达到招生总规模的30%。各地各高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变化,进行学科、专业方向的调整与建设,积极推进实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实习实训力度。高校要统筹安排毕业生参加实习实训,积极与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双证书”制度。三是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在办学特色上下功夫。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适应“十二五”规划特别是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的新要求,超前部署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所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各类高校要立足校情,科学定位,力争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就业能力。四是加快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系统,构建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就业和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以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厅长、书记、校长必须亲自抓。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加强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务求把就业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二是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拓宽就业渠道。三是要全面加强督促检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高校,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督促和指导。高校的书记、校长要深入职能部门和院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检查。四是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宣传各地、各高校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毕业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2011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2011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义重大。教育系统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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