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一位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在福州一路边用工市场等待招工。他抵达福州7天了,由于对当地情况不了解,每天都来火车站附近的这一路边用工市场寻找工作。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
在河南省正阳县同中镇大盛村东盛村民组,已经75岁的村民盛广志告诉记者,前些年因为种地收入低,他的两个儿子全家常年在城市打工,责任田由亲友代种。2001年村民组调整土地,考虑到家里没人种地,加上当时税费负担重,两家都没有要责任田。去年底因为经济形势不好,打工收入难以维持生活,大儿子盛正勇专门从广东回来,想要回自家的责任田,但村民组以不到承包期为由不同意。没有办法,盛正勇眼含着泪走了,现在也不知道找到活没有,反正今年连过春节都没有回来。
东盛村民组的盛操也属于“失地”一族。他告诉记者,2001年村里调整土地,每亩地必须兑50元的机井集资费,他当时在外地打工,也没有交钱,结果十几亩责任田都被村民组收走重分。说起失地后的烦恼,盛操说:“我一家四口人,全靠我一个人打工挣钱养活。这两年因为在城里找不到活,生活费用又高,只好回农村老家。”“城里没活干,农村没地种,我现在是进退两难。全家人靠我过去打工的一点积蓄生活。今年过春节,全家人没有添一件新衣服。”
盛操告诉记者,由于调整土地时不在家,他父亲和叔叔两家也都没有责任田。因为没有土地收入,现在他父母已经60多岁了,还在石家庄市靠捡破烂为生。
据村民盛正关统计,包括他一家在内,光一个大盛村,就有十几户农民没有责任田。正在上海打短工的村民盛滨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过去我们都在城市打工维持生活,这两年城里活不好找,老家又没有责任田,现在是有家难回,混一天算一天。”
大盛村村委主任(当时任东盛村民组组长)盛广桥告诉记者,大盛村部分村民没有责任田是事实,但原因是他们在2001年土地调整时自愿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盛广桥说,2001年国家还没有搞税费改革,农村税费负担重,很多人不愿种地。为了不让土地抛荒,部分村民提议重新调整土地。因为当时村里打机井欠了钱,村民组规定,谁要地必须交50元机井集资费。很多村民既不交钱,也不要地,自愿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当时东盛村民组150余名村民,愿意要地的只有71人。“2003年国家实施税费改革后,有人就开始回来要地,有的人还因此跑到县里乡里上访。但当时参与调地的大部分村民不同意,说承包没到期。我也没有办法。”盛广桥说。
一直在家种地的村民盛广华则认为,2001年调地时,由于税费负担重,很多人扔下责任田跑到城市打工。这几年农村日子刚好过些,这些人又要跑回来分地,天底下哪有这好事?甘蔗还没有两头甜呢!何况我们的承包都还没到期?
针对当地部分农民既失地又失业的情况,正阳县同中镇镇长代卫国表示,这种情况在当前农村具有一定普遍性。他告诉记者,处理这种情况,镇里一般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如果土地是暂时交给别人耕种,现在承包人要求收回,且双方没有约定流转时间,政府就尽量做工作由原承包人收回土地;如果当时把土地退回给了村组集体,而集体又已经重新发包,那就只有维持现在承包关系不变,等承包期满后再作调整。大盛村属于第二种情况,只有等承包期满后再作调整。
代卫国强调,国家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大稳定小调整”。全镇15个行政村200多个村民组,每年都有村民组调整土地。至于土地多长时间可以调整一次,哪些人可以参与,都由村组集体决定,或者按当地村规民约办事,镇里无法干涉。
河南省农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虽然国家强调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但现在农村的情形已经和第二轮土地延包时有重大变化,种地收入明显提高,而一些原来选择弃地外出打工的农民,因为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纷纷返回农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同时又能兼顾“失地”农民利益,对于维持当前农村稳定,十分重要。(记者:李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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