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业银行冷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政策,暂没指定银行受理
南方农村报3月19日报道(记者:贺力波):不少读者致电南方农村报编辑部,询问农民工创业贷款的诸多事宜。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带着农民读者的疑问,走访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有关金融部门,了解广东省针对农民工创业贷款的政策实施情况。
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09年广东省返乡失业农民工约为25万。这些因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机会的农民工的再就业成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个新难题。
为此,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2月初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广东服务农民工政策指引》,公布了一系列包括提供小额贷款在内的服务农民工的政策,鼓励农民工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但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几个相关部门了解到,政策出台一个月以来,各大商业银行对农民工创业贷款业务冷淡,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被指定受理此项业务。业内人士预测,这项政策最终落实的难度不小。
广东省农民都可申请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 和《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首次将小额贷款对象扩大到本省户籍的劳动者。劳动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新政是针对就业困难人群扶持政策的补充。”
据了解,农民工申请返乡创业贷款,只需要向有关劳动保障部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和创业项目资料就可以申请最高5万元的创业贷款。劳动厅方面表示,政策里所指的农民工创业人群已经扩大到所有拥有本省户籍的劳动者,并不局限于返乡农民工群体。
政策鼓励农民工创业的范围包括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创办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下的企业和各类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两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减免其他各项行政性收费。从事农业项目的,注册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后享受同等待遇。
四类人群可免担保
据了解,目前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程序相比以前简化了很多,农民工创业贷款不再需要社区街道办等层层审批,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即可。
农民工提交申请后,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前期审批,对创业者和项目做出评价,再交由金融机构落实贷款的最终审批和放贷。绝大数情况下,劳动部门并不提供担保。
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向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的贷款担保非常有限,但是就农民工创业者来说,目前有四类人群可享受免担保小额贷款:其创业项目市场前景看好,并通过县市级劳动部门专家论证者;信用社区(街道办、社区、村委会)向银行推荐者;经过创业培训,成绩合格者;有公务员提供担保者。省劳动厅方面表示,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有助于成功申请创业贷款。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提示,想创业的农民工最好先参加当地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一方面可以掌握创业所需的相关知识,得到实践,找出一些真正适宜的创业项目;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成为社会上众多虚假创业广告的受害者。
银行放贷积极性低
虽然劳动部门对农民工创业采取积极政策,但是对于小额贷款普及率还比较低的广东来说,农民工创业贷款的困难显而易见。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2008年广东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放贷总额还不到2亿。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超过1亿,按照国家规定,当这笔基金存入银行后,相应的银行需要按照1:5的比例发放小额贷款。这意味着,如果按照这一比例,整个广东省小额贷款发放金额达到6亿才算正常。“几乎所有的银行上只按照1:1的比例放贷,差距很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广东省劳动部门一直想寻求大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以便全省由统一的金融机构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创业贷款的放贷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愿意接受此项业务。各地小额贷款的落实仍由地方政府与地方银行自行协商解决,这也造成全省小额贷款的审批标准不一致,各地实施的力度也参差不齐。业内人士指出,惠民政策的商业化操作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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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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