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健全培训考评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列入县、乡、村目标管理范围,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对各级培训学校、培训基地、农家课堂的培训成效进行定期考评,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三是凡经过教育培训的学员,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结业证书。农民或城乡居民的学员,除发给结业证书外,加发“绿色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作为学员晋升技术职称和就业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广西天峨县委副书记)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8-05-21/110264.html
上一篇 : 化肥价格放开 农民能得到更多实惠
下一篇 :农行“独特诉求” 事业部制如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