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记者王明)市司法局昨日就“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准备情况向记者透露,我市拟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律援助受援面,将坑农害农等事件纳入援助范围。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目前正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的法律援助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农村、农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为此,我市拟进一步放宽农村法律援助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农业生产、医疗交通事故、农民工人身权利遭受侵犯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此外,我市还将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在外地开办的律师分所,建立异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在我市农民工输出大省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网络,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8-04-08/110050.html
上一篇 : 金融风暴:中国农民工遭遇池鱼之殃
下一篇 :我国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