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志存)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确保涉及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要求各级政府要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
二是提供优惠政策,要求各地要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外地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并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妥善解决创业用地,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搞好农民工回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者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等进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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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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