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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5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对此,2004年以来连续9个中央1号文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实施好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实现政策目标,我们始终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确保农民得实惠、农业得发展、工业得效益,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力。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骛抓落实,创先争优求绩效,倾尽全力落实好补贴政策。一方面积极协调,努力争取,不断扩大农机补贴资金投入规模,使更多农民受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抓好农机购置补贴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确保政策效果。多年来,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驻部组局的指导下,特别是在朱保成组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我们会同财务司,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惩严防违规,确保补贴政策实惠全部落实到农民手中。
从实施的角度看,“四补贴”的工作量都非常大,农机购置补贴更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不是所有申请补贴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因为资金规模有限;而且家家户户买农机也没必要。因此,农机购置补贴不是普惠性的。二是补贴产品有选择,不是市场上销售的农机产品都能享受补贴,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符合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要求,经鉴定检测合格,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使落实这项补贴政策的难度和工作量,都远远大于其他农业补贴。
在具体操作方面,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知难而退,请财政部门主导,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耕地面积发放到一卡通。这样做,虽然省事、无风险,但不能很好实现政策目标,一亩地补贴几毛钱、几块钱,难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难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迎难而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业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的重要手段,实现政策目标要求,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遏制在执行“选择性政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现象。
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迎难而上”,会同财政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层面,制定了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政策实施的全过程,为防止权力寻租、确保政策规范有效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近9年来,对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拉动内需、推动农机工业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好效果。在补贴政策有力促进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和9亿千瓦台阶,2011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77亿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2011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8%,8年的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0多年的增幅;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为实现粮食生产“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同时也为农业部门发展粮食生产和建设现代农业争取到有效的调控手段。对此,国务院领导给予高度肯定,多次批示指出:农机购置补贴利农利工、一举多效,要求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并加强宣传报道。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企业和经销商越来越多,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人收受贿赂,少数农机主管部门人员经不起诱惑,接受企业商业贿赂,为企业提供方便;二是单位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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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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