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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完善机制 强化全程监管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网友投稿  2012-08-21  互联网

(2012年8月15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对此,2004年以来连续9个中央1号文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实施好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实现政策目标,我们始终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确保农民得实惠、农业得发展、工业得效益,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力。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骛抓落实,创先争优求绩效,倾尽全力落实好补贴政策。一方面积极协调,努力争取,不断扩大农机补贴资金投入规模,使更多农民受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抓好农机购置补贴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确保政策效果。多年来,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驻部组局的指导下,特别是在朱保成组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我们会同财务司,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惩严防违规,确保补贴政策实惠全部落实到农民手中。

从实施的角度看,“四补贴”的工作量都非常大,农机购置补贴更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不是所有申请补贴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因为资金规模有限;而且家家户户买农机也没必要。因此,农机购置补贴不是普惠性的。二是补贴产品有选择,不是市场上销售的农机产品都能享受补贴,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符合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要求,经鉴定检测合格,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使落实这项补贴政策的难度和工作量,都远远大于其他农业补贴。

在具体操作方面,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知难而退,请财政部门主导,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耕地面积发放到一卡通。这样做,虽然省事、无风险,但不能很好实现政策目标,一亩地补贴几毛钱、几块钱,难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难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迎难而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业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的重要手段,实现政策目标要求,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遏制在执行“选择性政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现象。

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迎难而上”,会同财政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层面,制定了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政策实施的全过程,为防止权力寻租、确保政策规范有效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近9年来,对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拉动内需、推动农机工业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好效果。在补贴政策有力促进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和9亿千瓦台阶,2011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77亿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2011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8%,8年的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0多年的增幅;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为实现粮食生产“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同时也为农业部门发展粮食生产和建设现代农业争取到有效的调控手段。对此,国务院领导给予高度肯定,多次批示指出:农机购置补贴利农利工、一举多效,要求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并加强宣传报道。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企业和经销商越来越多,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人收受贿赂,少数农机主管部门人员经不起诱惑,接受企业商业贿赂,为企业提供方便;二是单位违规收费,违规向企业收取推广费、服务费等;三是企业违规操作,部分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与不法人员勾结,弄虚作假,骗套补贴资金,组织倒卖机具;四是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不执行规定,不履行职责,疏于监管。特别是河北、广西、重庆、陕西等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某些干部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收受贿赂,有关人员已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依纪查处。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些问题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选择性政策”存在寻租的空间,资金规模不能满足需要、工作经费不足导致倒卖转让机具、单位收推广费等;有些是主观恶意造成的,如工作人员收受企业商业贿赂、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但总的来讲,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主要是五个不到位:有些地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够到位、工作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最根本的是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力,少数省市农机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对下缺乏有效监督,失职渎职,甚至自身违法违纪,毁了干部、坏了政策、损了形象。对此,我们十分痛心。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韩长赋部长、张桃林副部长和朱保成组长的指示要求,遵循“减少行政权力、加强社会监督”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增强地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年初我司与38个省级(含兵团、农垦和计划单列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签署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细化任务目标,落实奖惩措施,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表扬,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告诫、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督促各省(区市)与市、县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加强实施主体监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今年3月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明确了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纪律要求、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等规定,实行经销商黑名单制度,严重违法违规的永久不得经销补贴产品。5月制定印发了《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对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建立11个主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于评定为优秀档次的省份,还将在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上予以表彰,并以部函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同时,继续着力推进补贴信息公开、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全部落实到位,努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鼓励创新,推进试点。从实践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和保障措施基本成熟,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比较科学,有力确保了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但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省级结算工作量成倍增长。为减轻省级农机、财政部门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研究政策、加强监管,同时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农财两部今年继续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就补贴程序开展创新试点。截至目前,已批复同意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甘肃、新疆、宁波等17个省(区、市)2012年创新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增加了试点内容。江苏、浙江、湖南开展了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和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山东、河南在差价购机的基础上开展资金结算级次下放试点。吉林、江苏开展选择少数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试点。同时,为减少基层部门权力,防止权力寻租,农财两部规定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不再制定补贴产品目录,所有补贴范围内的且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农民可从中自主选机购机。

(四)联合督导,加强监管。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多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每年与驻部组局、财务司联合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今年春季,会同有关司局联合成立10个督导组,分赴辽宁、甘肃、广西等14个省(区、市)开展春季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彻底整改。同时还与驻部组局一同赴湖南、四川、江苏等省开展创新试点情况调研。不断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要求成立由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补贴实施,强化内部约束。进一步明确基层财政部门监督职责,要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自查自纠。

(五)开展核查,严惩违规。坚决果断严厉地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坚持一件都不放过,凡报必查,一查到底。重大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案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配合驻部组局联合公安部经侦厅深入湖北、湖南两省,彻查了浙江艾格莱公司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案件,及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取消该公司和保定双赢公司产品补贴资格。近期,农业部依据浙江省农机局查实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新乡市傻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

同时,督促各地严厉查处了一批违规产销企业,去年各地共取消30家生产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永久取消22家经销商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今年以来,各地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对参与违规操作、行贿的9家经销商、5家农机生产企业予以严厉处罚;新疆农机局在查实基础上,永久取消了新疆吉峰聚力公司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对不法企业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较好地实现了政策目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还十分艰巨,落实政策过程中惩治违规违纪行为和反腐败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按照朱保成组长的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做到思想上不麻痹、要求上不降低、工作上不松懈、措施上不弱化,对违法违规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把防腐倡廉贯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补贴政策全面实施到位,为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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