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 宋英 李庆东等
编者按美国农机化标准化程度较高,标准化工作是市场驱动由下而上推动的。其中,民间组织和企业在制订标准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非常注重实效和国际化的运作体系。了解美国农机化标准化管理,对我国农机化标准工作能够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
美国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美国采取市场驱动的、自下而上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标准在美国是自愿性的,但市场主体执行标准的自觉性非常强,给人一种“不是强制,胜似强制”的感觉。
美国政府并非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者,政府机构并不谋求主导标准的制定,而是作为利益相关方之一,积极参与到相关民间私有领域的标准制定活动中。在标准化工作中,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之间是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在美国,这种公私伙伴关系是政府和产业利益相关者用来描述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长期存在的、有效的、合作的工作关系。换句话说,政府是民间自愿性标准的用户。通过法规引用民间组织标准的这一基本方法,可以理解为美国政府的标准化政策的主要特点。
在美国,市场需求是制定标准的原动力。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标准制定的建议和草案,经过民间标准组织规定的程序确认有需求后予以立项。这种需求评估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动态的,即使立项后,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以终止项目。制定标准的唯一理由就是市场需求存在。美国的标准项目没有项目经费支持,不会发生为了争取项目经费而申报标准项目的倾向。政府也没有制定多少数量标准的目标。民间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是由志愿者专家和其专职人员共同努力完成的。据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统计,其自愿专家平均每年投入175小时在标委会的工作上,其中约三分之二的时间由所属单位提供支持,三分之一的时间由专家自愿付出。根据对专家时间的商业价值测算,参与制定标准活动的自愿专家,每年大约贡献1亿美元(不包括差旅费用)。
美国标准制定过程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开放、透明、利益平衡、正当程序、协商一致。五项基本原则是通过每一个民间标准制定组织的正当程序来保证的。美国人认为,当采用开放、透明和平衡方式,以及适用于利益相关方的正当程序,标准制定出来才是最成功的。比如,关于机构组成的要求,安全标准的委员会,任何一个类别的委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除非有记录在案的其他类别委员同意,并获得上级监管委员会批准。产品标准的委员会,任何一个类别的委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分之一,除非有记录在案的其他类别委员同意,并获得上级监管委员会批准。标委会审议标准一般要经过两轮投票。在报批标准前还要进行公众评议,所有公众意见必须处理并回复。如果有未处理的公众反对意见,应进行次轮投票,让委员有机会根据意见情况改变其投票结果。由此可见,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的正当性,甚至比标准的技术内容更为重要,或者说同等重要。
此外,美国标准项目的执行进度不作为绩效考核的目标。据相关组织和专家介绍,美国的标准项目管理不把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主要是追求上文提到的五项基本原则要得到充分体现。透明、利益平衡、协商一致并按照程序办事,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由于意见分歧而影响标准项目完成的时效性是一件很容易被接受的事情。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一项标准的完成时间需要3至5年,长的需要6至8年。制定一个新标准的费用在25万美元左右。
美国的农机试验鉴定制度美国对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管是有行动的,但不是什么产品都管,也不是全国实行统一的管理方式。例如内布拉斯加州有专门法律要求对拖拉机进行试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内布拉斯加州农业部向通过鉴定的农机企业发放销售许可证,这一管理措施是强制性的。
20世纪初期,美国农业机械快速扩张,1920年美国有100多家拖拉机生产企业,市场上出现了许多有设计缺陷、质量低劣的产品。人们呼吁需要有一部法律来解决出现的问题。1919年,内布拉斯加州立法机构高票通过了《拖拉机检测法案》,只有一票反对。最初的法律要求是针对企业的说明书和广告内容进行试验;至少有一座零部件仓库;至少有一套维修设施;由工程师委员会负责开发试验方法并审查试验鉴定结果;通过试验鉴定的产品获得内布拉斯加州政府的销售许可。《拖拉机检测法案》在内布拉斯加州实施以来非常成功,即使不在内布拉斯加州销售,多数企业也自愿参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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