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推行社区(村)党支部牵头领办创办农机合作社模式。把新型合作社发展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干部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实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合作社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部农民以土地入股,有条件的以资金、机械入股,对整个社区(村)土地实行规模流转经营,统一良种、统一采购农资、统一耕作,按股分红。
(二)建议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针对农机合作社的购机补贴力度。当前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标准一般掌握在机具单价的30%。各级政府可以对农机合作社设定一定的标准条件,符合条件的补贴额增加到50%左右。同时,省、市、县政府可以实行累加补贴,降低农机合作社的购机门槛。
此外,建议各级政府为农机合作社更新先进机械协调贷款。对于购买农机植保飞机、烘干机、大马力联合收割机、秸秆打捆机等先进机械的,由于一次性投入大,资金难以筹集,建议政府帮助协调贷款。
(三)出台鼓励措施,引导合作社科学发展。一是实行农机作业补贴。对合作社开展机械深松、免耕播种、秸秆收集、农用飞机植保等作业的给予补贴,提高合作社应用先进机械、先进技术的积极性。二是实行土地集中流转补贴。土地流转不能靠政府,而要通过市场化来实现,鼓励农机合作社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对合作社集中连片流转面积可以分为200亩、500亩、1000亩、2000亩以上或更多几个等次,给予补贴,面积越大补贴率越高。三是扶引扶强。对基础设施完善、机具多、规章制度科学合理、作业收入高、社会效益好的合作社评选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农机合作社,并给予可观数额的奖励资金,或者直接奖励先进的大型机械。奖励资金必须用于基础设施、更新机械等方面,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营服务水平。
(四)加强机械研发水平,提高机具性能,增加作业收益。机具生产厂家应当兼顾技术与效益两方面,搞好机具的研制开发,既提高机具作业效率、作业质量和可靠性,又减少作业环节,增加农机手作业收入,减少农户的作业支出,充分调动合作社的购机积极性和农民群众的用机积极性。
(五)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农业、农机、经管、畜牧、蔬菜等部门定期为农机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使合作社社员开阔视野,了解、掌握农业生产的各项技术。有关农口部门落实“阳光工程”培训等政策时,向合作社倾斜,对农机合作社社员优先安排培训。合作社自身也应加强技术培训,建立技术培训制度,有条件的积极购置培训设施设备,聘用专职讲师授课;与其他合作社、有关农机经销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建立技术互通机制,加强技术交流,实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邑县政府)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jx/1/2014-12-1/234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