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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评价范围 构建全面农机化评价体系


:杨杰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林果业(果茶桑)、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启动是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农机化水平评价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同时也标志着中国特色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针对我国农机化发展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深入研究推进农业全程和全面机械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我国现行的农机化评价体系于2005年施行,为评价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但也存在着评价范围只适用于种植业的局限性,与推进农业全程和全面机械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落实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科学评价农机化发展阶段和薄弱环节,亟需构建全面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2005年农业部开始施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2011年试行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2011年8月,启动林果业(果茶桑)、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注重以研究过程的科学性来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整个研究过程先后经历了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评价环节和对应权重的筛选确定、研究报告修改完善等三个阶段,共开展基层调研11次,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召开专家座谈会17次,征求专家意见320多人次,赴9省12县进行实地验证。当地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一致认为,实地验证得出的农机化水平比较符合实际,计算结果与经验值大致相当,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当地农机化水平发展情况,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可行。

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只是农机化水平评价工作的第一步,大量工作在于评价指标体系的试行和完善。下一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将组织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主动与当地农业、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商议试行工作安排,确保部门新增评价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顺利开展。加强对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开展好宣传培训,尽快使统计人员能够熟悉掌握评价指标体系。紧紧抓住试行的有利时机,重点在统计指标解释、评价环节的权重和统计方法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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