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共分两批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5亿元,第一批100亿元,第二批55亿元。第一批补贴资金已于6月底全部执行到位,第二批资金7月底下拨以来,各地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全力实施,以最快的速度把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据农业部统计,截至8月31日,全国各省(区、市)共执行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5亿元,占第二批补贴资金总量的21%,带动地方财政和农民投入约33亿元,全国累计补贴各类农机具58.1万台(套),受益农户44.1万户。其中,天津、湖南、广东、陕西等省市进展较快,资金使用已经超过50%。
为实施好第二批补贴资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了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部署,强化宣传。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目标、第一批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和农民需求,迅速制定了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和乡村公告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第一时间了解到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办理时限等有关信息。
二是突出重点,服务三秋。各地围绕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第二批资金投向,注重调整结构,重点补贴大中型、高性能等“三秋”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具,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政策效应。山东省将补贴资金向玉米收获机等需求量大的地区倾斜,优先补贴玉米联合收割机及配套动力机械,全力提升玉米收获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湖北、安徽等省重点支持农民购买水稻插秧机、油菜精量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满足“三秋”农机作业需要。
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地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政策,阳光透明操作,力争做到“工作程序不少、实施进度不拖、管理力度不减、纪律监管不松”。湖南、江苏等省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工作,对近年来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四是创新方法,服务农民。各地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创新补贴方法,为农民群众做好服务。云南省采取补贴超市等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实现申请、购机、审核等一站式服务。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用机械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户,购买列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耕种收机具,经市农商行合作的经销商(厂商)或担保公司推荐,可申请按揭贷款购机,大大缓解了广大购机者的资金压力,受到农民群众欢迎。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jx/1/2010-09-27/155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