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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机局联合省农调队对600个农机户的调查表明——农机收入占农民收入近2.3%


杨 杰

农机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到底是多少?这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也有很多说法。在我国,由于南北地区差异,这个比重也有不同。记者日前获悉,通过江西省农机局联合江西省农调队对该省600个农机经营户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机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近2.3%。

江西省农机局副局长孙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机化作为农业科技有效实施和推广的关键载体,对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要作用。通过对600个农机经营户的调查,得出的数据比较准确,农机收入占农民收入2.3%的比重非常有价值,对江西今后制定农机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了充分可靠的依据。”

据悉,为让调查结果更加准确,更具有普遍意义,此次调查特意选定了能代表江西省农机化发展不同等级和阶段的6个县市开展。每个县市调查100个农机户,其中农机大户占40%,一般农机户占60%;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机户占70%,其他农机户占30%。调查指标包括农机作业服务收入、农机作业服务支出、农机作业服务纯收入、全年家庭经济总收入等多项指标,指标细分全面而充实,非常有说服力,比如,在农机作业服务支出的细分指标中就包括:农机配件购置费用、购燃料费用、农机维修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支出等。

从2005年11月1日到11月30日,调查县农机局和农调队的工作人员选择有典型意义的乡村开展了广泛调查。南昌县调查表明:100个农机调查户户均农机服务收入为16446元,人均农机纯收入为3405元,按全县农机专业户5200户,农村人口75万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机服务的收入为114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9%;泰和县调查表明:2005年全县农机经营纯收入95.58元,比上年增长70.2%,占全县农民人平收入2.56%;鄱阳县调查显示: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农机服务的收入为131元,比上年同期的118,净增13.0元,增长11%;上犹县农机贡献率不大,通过计算该县农机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为38.58元,相对较低;樟树市2005年全市农机为农民人平增收65.3元,比上年增加35.3元,增长117.67%;乐平全市农机作业服务纯收入为6928万元,62.1万农民人口人均收入来自农机服务的纯收入为111.5元。

通过对600个农机户的调查综合评估和测算,江西农机经营总收入2005年预计达到75亿元,农机户发展到62万户,全省农民人均来自农机经营服务的纯收入达到74元,比上年增长14元。根据江西省农调队的调查查,2005年江西农民人平均收入为3269元,如此测算,江西农机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例接近2.3%。

“2.3%的比例充分说明了农机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也从侧面显示出了2005年江西农机化蓬勃发展的势头。”江西省农机局副局长孙员兴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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