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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问题花生油(植物油)”


李某健在经营粮油店期间,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在广东肇庆端州区被依法批准逮捕。端州区检察院21日表示,备受社会关注的10件生产、销售“问题花生油(植物油)”的12人中,4人遭到逮捕。

据查,今年4月,涉案人李某健在端州区某市场经营一家粮油店,期间,李某健回广东罗定家乡自购花生米,并在老家加工厂榨油,共榨得特香花生油(植物油)60斤,特香纯正花生油(植物油)90斤。4月6日,李某健带回端州销售,至案发时止,共销售散装花生油(植物油)50斤,其中,特香花生油(植物油)已销售10斤,特香纯正花生油(植物油)已销售40斤。

6月5日,端州区食药监局对李某健经营的粮油店进行检查,缴获特香花生油(植物油)和特香纯正花生油(植物油)各50斤,并将查缴的花生油(植物油)经抽样送广东省质监食品检验站检验。

送检结果显示,其中黄曲霉毒素B1均不合格,特香花生油(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达到56(标准值≤20),超标180%;特香纯正花生油(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达到95(标准值≤20),超标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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