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厦门机场检验检验局在某航班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了4箱蝎子干,重达31.6公斤。该旅客称,他从南非经香港转机入境,这批蝎子干是在马拉维当地购买的,携带入境是为了给其在厦门的一位厨师朋友,把蝎子用于食材、药膳中。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这批蝎子干截留并做销毁处理,并出具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
根据我国《动植物检疫法》《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蝎子干属于动物尸体,所以禁止入境。此外,蝎子干虽然已经晒干,但仍然可能带有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等有害生物,在蝎子干附近还可见若干活虫爬行,危害我国生态系统,破坏生态链,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由此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朋友,出入境时须慎带物品,要有保卫国门安全的意识,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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