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药兽药使用方面,严格落实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经营、使用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制度,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隐性添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厉查处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及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
“三鱼两药”整治方面,将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问题;在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在生产加工环节,严查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和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记录台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烟台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划建成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全部实现有效运行。持续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整治,完善学生小饭桌登记公示制度;强化对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和工地食堂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山东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厉打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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